维权征程,315嘉在路上

发布时间:2017-03-16
发布者:林辰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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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张子涵  摄影:罗琦&陈灏宇&欧阳张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午,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会、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维权征程,315嘉在路上”活动于北区广场如期举行。漳州开发区工商分局的行政人员、边防人员以及法学院的老师们都受到邀请,参与此次活动,并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图为:法学院诸位教师)


 两周前,我校法律援助中心与学校周边部分商家签订了合作协议,邀请他们参与315诚信商家评选活动,其中最优商家将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并获得由法律援助中心颁发的锦旗一面。在现场的活动中,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幸运卡片、猜猜食品保质期、眼疾腿快等维权小游戏。为此,漳州开发局工商分局卢科长表示:“消费者维权人人有责,为方便同学们在受到侵权行为时及时沟通,分局也在学校与法援合作设立了维权点、开通了12315消费投诉便捷直通车。”


(图为:学生现场投选优秀商家)


 本次活动以网络消费维权大学生创业反传销为重点展开宣传。首先,在网购及网络订餐等网络消费时,消费者们应留存相关消费凭证,如遇侵权问题可立即向监管部门举报。其次,大学生创业者在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前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创业终止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防不法分子借机冒用进行违法活动最后关于传销问题邓勇胜老师说道:“多因同学警惕心理不高,安全意识不足所产生,应多于家人沟通,不要轻信虚假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图为:学生在横幅上签字)


 携手消费法,共赢权益“嘉”。法学院王思杰老师表示:“当今互联网发展,侵权手段也日益新颖。作为大学生首先要有清晰的维权意识,其次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应保留证据,遇到高额交易行为应谨慎处理。”还有一位叫苏路宁同学说道“许多大学生还没有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此次活动可以通过宣传增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具有很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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