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郑燕婷律师的讲座

发布时间:2017-07-06
发布者:王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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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王子言 摄影:庄宇铃 

 75日上午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主楼三号大报告厅内郑燕婷律师为我们带来了有关《民法总则》的讲座。郑燕婷律师是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07级法学专业的校友,现任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公司与资本部合伙人。法学院陈雪琴老师,王思杰老师,王培君老师,韦佳老师等人出席该讲座。

讲座在王思杰老师的主持下正式拉开帷幕,郑燕婷律师登台演讲。郑燕婷律师亲切而又谦虚地说自己不好意思像王思杰老师那样夸自己,而后又真诚的表达了自己对母校嘉庚学院,当年教自己的老师,台下同学们的感谢。

 

(郑燕婷律师)


郑燕婷律师认为学习《民法总则》,可以帮助刚刚学习法学的大一大二学生们建立朴素的法感,为将来打下坚实基础,所以希望大家能好好学习这部法律。在讲座中,郑燕婷律师通过对比的方法介绍了《民法通则》,《民法总则》,《民法典》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又通过三个例子为同学们讲述了《民法总则》中常被大家忽视的法律生效时间的重要性。接下来,郑燕婷律师通过具体案例为大家讲解了 《民法总则》的立法目的,调整范围,民事主体在《民法总则》中所运用的三分法和三分法下各民事主体的具体范围,一些特殊民事主体的法律问题,诉讼时效,公序良俗等《民法总则》中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民法规定,民法概念。

在提问环节中,2015级法学专业的陈煜同学问道,如果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准备做律师,要从哪些方面培养自己呢?郑燕婷律师建议大家可以先考研究生或者努力发展一个自身的特点,让自己无可取代。2016级法学专业的孟婕同学提问道,我们需不需要提前准备司法考试?郑燕婷律师通过自身的经历进行分析,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抗压能力选择相应的复习时段,可是一但开始复习就要下定决心,集中注意力。在本环节中,提问的同学还得到了郑燕婷律师准备的作为礼物的书籍。


(郑燕婷律师和法学院部分老师,同学)


精彩的讲座在阵阵掌声中落下帷幕,在场聆听讲座的同学们为郑燕婷律师这位亲切可爱的“老学姐”准备了一束鲜花,希望她能常回母校看看,为学弟学妹们主讲更多精彩的讲座。

  


责任编辑:王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