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学子参加台湾政治大学“夏日学院”项目 (四)——透过艺术与现实看法律及法检律座谈

发布时间:2017-07-17
发布者:潘仕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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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范钰洁  摄影:法学院

2017年7月13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的同学们开始了在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夏日学院的第四天学习生活。上午九点,江玉林教授在政治大学综合楼开始了对基础法学的讲解。江玉林教授,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国立政治大学特聘教授,研究专长为法理学,法律图像学,德国近代宪法史和公共卫生与法律。


 (江玉林教授讲解)


课程开始时,江玉林教授以“STS+Law”(STS为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为引向同学们讲解了基础法学的概念。之后,通过讲解18世纪和19世纪的法理以及法律史江玉林教授引出了传统法学难以突破以人为中心的框架去接近真正正义的观点,他提到我们心中所谓的真正的正义只是人为构造和自我感动形成的。接着,江玉林教授以讲解艺术图像的方式,通过讲解图像的内容、主题以及意义向同学们论证了传统法学自身狭隘性的特点。最后,江玉林教授向同学们简要介绍了台湾的日据时代和白色恐怖,也验证了法理学是对时代特点的映射这一观点。这节精彩的课程以同学们之前未曾接触过的图像分析方式呈现,同学们表示受益匪浅,也对法律图像学产生了极大的学习兴趣。

 下午两点的法检律座谈由陈志辉教授担任主持人,此次座谈嘉宾分别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姚水文法官,台湾正诚律师事务所刘俊霙律师和台湾法务部陈建州检察官。座谈的开始,包括陈志辉教授在内的四位法律人叙述了各自的大学生活和职业历程,让同学们初步了解到四种不同的法律职业的概念。

 随后,三位嘉宾以讲解案例的方式诠释了不同职业中的法律谈判。刘俊霙律师以他处理外劳案件的经验告诉大家,处理案件不仅需要法律专业知识,更需要法律人具备一定的人际交往素养和技巧;陈建州检察官通过讲解高雄医院医疗案例提出了通过法律谈判得到的不仅是案件事实更重要的是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姚水文法官则是向同学们分享了在民庭工作期间的案件,他表示身为法官,每次看到两告通过法律谈判双方达成和解后心平气和地离开法庭时他都有一种成就感,同时,陈志辉教授也谈到法律人应当认识到通过法律谈判将纷争化于无形的重要性。座谈最后,同学们向三位法律人提出了关于陪审团、科技法律与两岸司法协助等问题,三位嘉宾对同学们的问题一一作出了详细解答。


 (三位嘉宾讲座)


这次讲座给同学们带来的不仅是法律职业经验分享,更重要的是为同学们承担身为法律人的责任起到了更深刻的引导作用。

  

责任编辑:林辰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