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英文法学课程——美国法专题研讨课

发布时间:2017-10-30
发布者:张伊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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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林辰旦  摄影:杨宇静&林辰旦

1026日、27日,法学院开展了一项全英文法学课程——美国法专题研讨课。该课程分为三节:26日下午3:30-6:1026日晚上7:30-9:10以及27日上午8:00-11:40。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法学院副院长Jeffrey E.Thomas教授受邀为法学院的学生们讲述这项课程。法学院杨宇静老师担任主持人,侯莎副院长、韦佳老师、杨伦桂老师以及法学院学生先后参与课程。

  

  (讲座现场)

  

26日下午的课程中,Thomas教授讲述了美国律师的特征、形成因素、执业技能以及训练方式等内容。其中,他特别强调了“to think like a lawyer”(像一名律师一样地思考)并特别介绍了美国的“Case Method”(案例教学法)。在课堂的结尾,Thomas教授通过一个擅自骑走未上锁的共享单车是否构成盗窃的案例,让在场的学生分为检察官、辩护律师以及法官来进行争议焦点的抗辩。模拟庭审的过程让同学们体验法律人的执业经历。

26日晚上的课程中,Thomas教授讲解了美国法中的抗辩制度、司法制度、律师薪酬、责任保险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等,还提到在法学教育中案例摘要(case brief)的撰写要素。

27日上午,Thomas教授讲述了美国的司法体系,即美国联邦法院、州高等法院及地区法院之间既垂直又平行的关系,并介绍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包括陪审团资格审查、陪审团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以及陪审团参与审理案件的过程等内容。在课程的最后,教授再一次让学生们组成模拟法庭,加入证人、陪审团等角色体验美国式模拟审判的过程。

全英文的法学课程对在场的大多数学生们来说都是一次挑战,因为要在全英语的环境下理解和操练法律的内容。虽然充满挑战,但在场的学生们依然十分认真听讲、勤记笔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举手发问。相信这样的课程体验和训练为学生们带来不小的收获。

  

  (讲座现场)

  

27日下午,法学院侯莎副院长、罗芳老师、杨宇静老师、王思杰老师与校对外交流合作部吴思琦老师一道与Thomas教授就院系合作进行了深入、细致和卓有成效的会谈。其中,就常规课程的设置、师生互访交流的模式以及对应的工作机制等进行了更进一步的磋商和明确。


责任编辑:张伊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