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开展宪法修正案理论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8-03-30
发布者:张伊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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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刘鹏锋 摄影:崔宗雷

    2018328日下午,法学院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在主一4F-20法学院会议室举行了宪法修正案理论学习会,李青锋、王丹妮、邓楚雯、刘鹏锋、汪宇、黄怡、黄川、翟颖、张炜钊、张榕等同学进行了主题发言。

  

  (理论学习会现场)

  

王丹妮同学说:“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本次宪法修正案中,用了大量的篇幅规定监察委员会制度,我国的监察制度从行政监察体制转化为国家监察体制。党中央从深化改革入手,监察机构从行政机关转变为党的领导下的政治机关,监察对象扩大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解决了‘行政监察面过窄、监察对象没有全面覆盖、反腐力量分散、法律和纪律不能贯通’等问题。”邓楚雯同学则分享了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内容,她认为,这次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规定是为了贯彻和体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为成立监察委员会提供宪法依据,这些规定必将进一步推进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

刘鹏锋同学则是通过新旧修正案的对比,选取了几个本次修正案里添加的新内容展开论述。他认为此次宪法的修正是我国的头等大事,它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实际对宪法的内容作出了调整,标志着我国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更加深入,我党治国理政的经验更加丰富,执政能力不断提高。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学生党员,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宪法的精神,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不断充实自己,发展自己,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张炜钊同学认为本次修宪,是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国情现实的选择,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选择,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长远发展与长治久安。黄川同学认为这次修宪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对我国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张榕同学则认为本次修改宪法,是时代大势所趋,党心民心所向。宪法修改有利于国家未来的良好发展,宪法修正案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宪法是时代发展的写照,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宪法才有生命力,我们要始终对宪法保持一颗敬畏之心。

与会的党员同学听完以上同学的理论分享后积极参加讨论,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本次宪法修正案是我国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事,与我国的社会实际以及发展前景息息相关,我们应积极拥护宪法的地位,同时积极宣传宪法,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的权威和意义。

  

责任编辑:张伊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