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9-12-04
发布者: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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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王佳译 陈淑蓝 摄影 宣传中心摄影部

2019124,为学习贯彻党组织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4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于早730分在南强广场举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洁松老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罗芳老师、法学院各专业主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及法学院学生代表等出席本次活动。

校国护队铿锵有力的步伐与整齐划一的摆臂为此次活动拉开了序幕。在全场人员肃穆的注视下,国护队队员走上了国旗台,太阳闪耀出金色的光芒,慷慨激昂的国歌在耳边响起,鲜红的五星红旗像一团炽热的火焰迎着朝阳,沐浴晨曦冉冉升起。


校国护队升旗


庄严的升旗仪式结束后,宪法晨读活动正式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铿锵有力的诵读声萦绕耳畔,让同学们对宪法的印象更为深刻,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条文也值得我们仔细品读与理解。


宪法晨读


活动的最后,党委副书记王洁松老师进行了总结讲话。王洁松副书记首先提到了此次活动的举办原因及目的,让我们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了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同时,王洁松副书记回顾了宪法发展历程,总结了宪法实施经验,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好地理解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好地地理解了宪法关系着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王洁松副书记带领着我们一步步领略宪法独一无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层层递进,呼吁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诚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王洁松副书记的讲话引起了老师同学们的共鸣,也让所有人对宪法的认识更上一层楼。


王书记讲话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今天也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在这样特殊的年份,特殊的一天举办的这样意义非凡的活动让同学们获益匪浅,真正明白了宪法的生命与权威在于实施,要将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贯彻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希望法学院的同学们能在本次活动中能够有所收获,做知法、守法、懂法的法律人。


活动合影


责任编辑 苏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