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说”第十二期|陈毅滨:法律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0-11-14
发布者:侯逸凡
摄影:
视频:
浏览量:511

撰稿人:宣传中心 侯逸凡 蓝泽辉

11月13日晚上19:00,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法律人说”高级法律讲坛在公共教学楼一号楼101如期开讲。本期的“法律人说”由龙海市人民法院九湖法庭庭长陈毅滨法官担任主讲人,主题为法律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以刑事审判实践为视角”。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颛泽律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罗芳副教授、法学专业主任姜宇副教授以及法学院专任教师王思杰副教授、陈雪琴副教授、许楚旭博士、曲秋实博士、张慧敏博士、邱文娟博士、田楚姿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陈毅滨法官讲解法律条文


陈毅滨法官开篇立言,通过一个特殊的案例引出了《立法法》相关法律条文,进而讲解了审判实践中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随后,陈毅滨法官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三起具体的盗窃与诈骗案件,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对相关犯罪事实的认定标准与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让同学们对于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的适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认识,也让同学们感受到了陈毅滨法官的“法官情怀”。

讲座的最后,陈毅滨法官重点谈到了法学理论对法律实践的指导性作用。认为,扎实的理论功底是从事法律实务必不可少的基础,希望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中熟读法律条文,将重要的法律法规条文铭记于心,并且注重相关法律资料和案例的研究,综合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

    姜宇老师为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谈到,作为法科生我们应该沉下心来,多阅读,多思考,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在未来的学习中更注重对于案例的学习分析,树立法律人的使命和担当。同时,姜宇老师希望将来可以有更多优秀的法律人在学校举办一些案例沙龙和研讨,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实务知识,为以后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姜宇副教授做总结发言


答疑互动环节中,陈毅滨法官就“法律文书解释和实际判罚之间的差别”、“法官如何看待社会上的一些争议的法律现象”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通过陈毅滨法官的耐心解答,同学们了解到了在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对司法实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认识。


活动最后颁发聘书

活动的最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罗芳老师为主讲人颁发了“法律人说”高级法律讲坛主讲师聘书。陈毅滨法官的精彩讲解使同学们受益匪浅,让同学们在校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收获了“法官思维”与“法官情怀”,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的重要性,为同学们未来的学习提供了新的方向。希望同学们在之后学习生活中立志韶华,以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为目标,砥砺前行,在理论与实践间树立法律人的使命和担当。


责任编辑 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