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1-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第二批)选用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3
发布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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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学校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第二批)选用及审查工作,经法学院教材审核专家组按照“凡选必审”原则,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并召开审核会议集体审议。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法学院教材(第二批)选用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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