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法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企业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具备良好的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毕业生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文秘、咨询调查等工作,能在高校和政策研究机构继续深造或从事相关工作。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二) 基本规格
1. 素质要求
1.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2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促进国家与社会发展为己任,秉持端正的职业精神与正确的价值观念投入公共部门工作。
1.3 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强烈的公民意识。
1.4 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2. 能力要求
2.1 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
2.2 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2.3 具有运用本专业方法论正确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公共行政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2.4 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
2.5 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3. 知识要求
3.1 掌握基本的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3.2 掌握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及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专业的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3.3 掌握丰富的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并运用理论知识对公共政策与行政法令的逻辑与内涵进行专业的解读与分析。
3.4 能够运用各种社会研究方法,并结合理论与数据对政府公共政策实施的社会效应及影响进行专业的剖析与阐释。
3.5 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三) 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
(四) 学分说明
毕业最低总学分为155。
(五)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六)专业课程设置
http://jwb.xujc.com/pyfa/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