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英合奖学金”评选办法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英合奖学金”,由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出资设立,旨在鼓励法学院在校学生求学报国,热心公益,勤勉向上,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服务社会。
一、评选对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未受处分。
二、奖项设置
1、英合进取奖:在法学专业最近两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均评定合格以上,最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相比上一学期提升幅度位列本年级第一。
2、英合向善奖: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乐于奉献,且有突出表现,当学年全部课程成绩均评定合格以上。
其中,“英合进取奖”单项奖金1000元,每学期每年级评定一名,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参评,如该年级多人并列第一,则由该年级所有并列第一的学生共享该年级奖金。“英合向善奖”单项奖金1000元,每学年每年级评定一名,共评定四名。
每学年奖金总额10,000元,“英合奖学金”与学院专业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均可重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参加评选的同学需自行提交《英合奖学金申请表》。
2、法学院成立“英合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代表和法学院老师代表共同组成,对参加评选的同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四、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负责解释。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英合奖学金”评选办法》,本学期开展“英合进取奖”的评选工作,参评学生为2019、2020和2021级法学专业学生,每年级评选一名,参加评选的同学请于12月5日下午16点之前将《英合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法学院团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gxyfxy@163.co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
2022年11月23日
本期编辑:宣传中心 傅欣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