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通知】关于推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发布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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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367日召开,大会将选举产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现将有关事项印发,请各班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

附件: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办法  

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学生会

2023530

   

附件1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切实推进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服务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委通知要求,在校学生会指导下,现制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办法。

一、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各班和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三选一)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中的相关个人信息,并将纸质版推荐表送至所在班级团支部审核;

2.候选人预备人选需经所在班级团支部推荐、法学院团委同意;

3.通过公开宣讲和面试的联合审查后,报法学院党总支确定后,形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3人名单。

4.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会指导老师叶晓燕老师0596-6288272

三、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班级班长于65日前将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法学院团委办公室叶晓燕老师处(主一4F-31);电子版也同步发送至邮箱52946419@qq.com。邮件标题统一注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


附件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doc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学生会

202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