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与福建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共同举办20周年院庆学术论坛暨第十四期学者茶座
11月30日下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20周年院庆学术论坛暨第十四期学者茶座在主楼群三号楼709会议室举行。本次学术论坛以“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人才培养——学界与实务界的对话”为主题,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和福建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共同主办,学界和实务界专家集聚一堂,共同探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合、实践教学资源的拓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论题。论坛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主持。
出席本次论坛的学界代表有闽江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林安民,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认知、数据与智能研究中心(实验室)执行主任吴旭阳,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赵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罗芳,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地方立法和公共法律事务研究服务中心执行主任陈雪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教授、原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金玄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林毅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杨宇静。
出席本次论坛的实务界代表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一级高级法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陈明,厦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昱、厦门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瑜,厦门市律师协会会员惩戒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协力(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彩晖,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甘肃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张贤达,厦门市律师协会影视与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圣华,厦门市律师协会影视与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席张晨蓉。
何丽新书记首先提出本次学术论坛的研讨论题,即高校如何设置与法学理论课程相衔接的实务课程,实务类课程设置存在的困境应如何破解,高校如何更好地运用当地的公检法资源以及如何加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等。
陈明院长认为,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技能,法条不断更新,学生必须具备将法条背后的法律思维应用到实践中的能力。
林安民副院长认为,法治人才培养应当注重协同教育,产教融合,组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对法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实务教学,使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更富成效。
陈昱主任认为,可以由不同的法律职业团队承担法律实践课程的教学,同时应当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兴趣与热爱,不能将法律工作当成纯粹的谋生方式。
赵凌副院长认为,通过检校辩论赛、普法情景剧以及“一村一法制宣传员”等特色活动,深化与当地公检法部门的合作,有效推动了地方法治服务。
杨瑜副主任认为,每个领域的法律人士的法律思维不尽相同,不同职业领域的实务界专家走进课堂,通过沉浸式的讲座讲述他们的职业故事和职业理念,能够有效增强学生的职业伦理认知和认同感。
吴旭阳主任认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意味着很多中低端岗位的流失,但基于马太效应,对中高端产业发展的帮助很大,法学生应当积极发展必要的技能,同时,其指出基层治理人才缺口大,鼓励法学生参与基层治理工作。
廖彩晖律师认为,法律思维及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很重要,建议学生提升主动学习能力,研读法律专著及其前沿的法律分析文章,同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金玄武教授认为,法学生在本科阶段必须夯实理论基础、注重理论学习,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应当注重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和坚定法律信仰。
张贤达律师认为,法学生应当有明确的职业规划和目标,学校可以设置专门的职业规划课程,让学生提前了解不同职业场景下应当具备怎样的法律思维以及法律技巧,并加强情商和沟通能力的培养。
刘圣华副主任分享了深入基层参与普法活动的经历和感悟,其强调普法的重要性,并针对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提出帮助人工智能塑造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性;此外,她还指出目前涉外仲裁秘书紧缺,急需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张晨蓉副主任表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注重听说读写各方面综合能力的提升,法学生必须先夯实基础理论知识,并有意识地提升其他技能。
学术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将持续加强学界与实务界深入交流、互动与合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撰稿:谢妤&郑心怡 摄影:王煜坤&杨怡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