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法学院送毕业生赴厦门中院实习 共商法治人才培养合作
发布时间:2026-03-06
发布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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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正值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学生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毕业实习报到首日,法学院院长王思杰、副院长姜宇、地方立法和公共法律事务研究服务中心执行主任陈雪琴、法学专业校友工作负责人黄洁一行走访厦门中院,送实习生报到并开展座谈交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吴密菱,干部处二级主任科员陈达儒,刑事审判第一庭实习生带教老师邓国梁,民事审判第二庭实习生带教老师陈玉梅等热情接待了法学院参访团。双方围绕法治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深化等议题深入交流,共同推动校地合作走深走实。

座谈会上,王思杰院长对厦门中院长期给予法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我院的办学模式与育人成果。他表示,法学教育不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更是实践能力培养与社会责任感的塑造,期待未来在人才培养协同、理论与实务融合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协同发展。

双方聚焦实习生管理、职业伦理教育、法官进课堂等重要议题开展了务实交流。厦门中院对我院两个半月的集中实习安排给予良好评价,认为其有助于学生深度参与法律实践,提升专业水平,对历届实习生的表现也给予了高度认可;同时,厦门中院还结合工作实际,就实习管理提出了诸多宝贵的建设性意见。

我院与厦门中院的合作已近二十载,本次走访座谈为后续进一步共同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深化双方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撰稿&摄影: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