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专访 | 陈雪琴:以法为盾,做不被定义的职场女性

发布时间:2026-03-06
发布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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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芳华正好,巾帼力量闪耀。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我们专访了法学院陈雪琴老师。从女性职场成长与身份平衡,到法治视角下的权益保障,陈老师结合自身经历与专业学识,为法学院学子带来了一场温暖而有力量的分享,让我们看见不被定义的女性力量,也懂得以法为盾,守护自己的职场之路。


【在多元角色中做真实的自己】

作为高校法学教师,陈老师需要兼顾教学、科研与生活的多重角色,而她的自洽之道,核心便是做真实的自己。在她看来,不同的角色无需刻意伪装,课堂上是严谨授课的老师,课后可以是和学生平等交流的朋友,不把一种角色的状态带到另一种场景里,便是对自己最好的松弛。

面对角色切换的疲惫,陈老师有自己的调节方式:给自己留一点独立的空间,或是泡一壶茶放空思绪,或是出门走走,看山看水看云,都能让身心得到修整,为生活重新充能。她坦言,人不必追求事事完美,承认自己的不足,接纳自己在某些领域的“不擅长”,才能让自己更轻松自在。

谈及当下学生普遍存在的未来焦虑,陈老师有着深刻的观察。她发现,当下很多学生容易被网络声音裹挟,或是给自己定下“一定要做什么”“一定不做什么”的刻板目标,或是因为听闻职场的负面信息而陷入恐惧,反而局限了自己的人生可能。“人生是流动的,你永远无法预判十年后的自己,与其被想象的焦虑困住,不如专注提升自己。”陈老师说,“你若盛开,清风徐来。当自己有了足够的能力和底气,自然有选择人生的自由,无论是选择职场深耕,还是回归家庭,亦或是中途换道,都能有勇气走下去。”

 

【以法律为盾,守护职场平等 】

谈及女性职场地位,陈老师表示,在法学领域,性别带来的发展瓶颈相对较少,当下整个社会对女性能力的认可也在不断提升。同时,我国从法律层面为女性职场平等提供了坚实保障,宪法的平等权是根本支撑,诸多具体法律则织密了权益保护网。

宪法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明确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规定了同工同酬,并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作了详细规定。我国的法治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为女性职场权益保驾护航。

当被问及遭遇职场不公时的第一步该做什么,陈老师强调,理性冷静,保留证据,是维权的关键。面对不公,愤怒、难过的情绪在所难免,但情绪无法解决问题,法律维权的关键是证据。无论是职场歧视的聊天记录、通知文件,还是职场骚扰的相关线索,都应及时留存、做好书面留痕,必要时及时报警。“没有证据,再大的冤屈也难以被还原,很多人维权失败,根源就是忽略了证据的保留。”

对于即将步入职场的法学院学子,陈老师给出了三点实用建议:第一,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遇到问题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优先选择依法维权,而非盲目私了;第二,强化风险防范与自我保护能力,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对职场侵权行为的识别与应对能力;第三,善用正规法律救助途径,遇到复杂问题时,可及时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寻求专业帮助。

 

【不被定义,活出丰盈自由的人生】

在陈老师心中,真正的女性成长,从来不是“必须变得很强”,而是拥有选择的权利与勇气——不必被单一标准绑架,不必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无论选择哪一种人生,都能遵从内心、从容自在。而要成为不被定义的职场女性,自身需要具备三项核心能力:一是敢于说“不”的勇气,面对职场中的不公与不合理待遇,勇于拒绝、坚守立场;二是清晰的边界感,在职场中明确角色定位,与人交往把握分寸,牢牢守住底线;三是善于合作的能力,职场没有真正的单打独斗,良好的协作既能让前行之路不再孤单,也能营造舒适的工作氛围,实现彼此共赢。


最后,陈老师为法学院全体同学送上温暖寄语:愿同学们不被“应该”所定义,尊重内心、勇敢选择,探索人生的无限可能,活出真实的自己,拥有丰盈而自由的人生。


撰稿:游贺萍  供图/摄影:陈雪琴老师&叶晓燕老师